参赛须知
请认真阅读本须知

1.参赛对象为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本市会计人员、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。
2.参赛者应正确填写姓名、性别、学历/学位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、手机号码、单位名称、职务、职称、所属主管财政局、是否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等信息后,方可开始答题。每人仅有一次答题机会,点击“开始答题”即算已经参加竞赛。
3.竞赛试题共100题,每题1分,满分100分,题型均为不定项选择题。选对得分,错选、多选、少选均不得分。答题时间为100分钟。
4.竞赛自2023年7月1日10时开始,至2023年7月31日24时结束。
5.涉及会计处理的竞赛题目,没有特别说明的,均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》进行判断。
6.市财政局将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获奖名单:竞赛成绩100分的参赛人员获一等奖,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;竞赛成绩在95~99分的参赛人员获二等奖,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60学分;竞赛成绩在90~94分的参赛人员获三等奖,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。所有获奖人员均由市财政局颁发获奖证书。
7.推荐使用浏览器IE(ie8及以上版本)、chrome(109及以上版本)和火狐访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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